内容简介:资本市场是信息驱动的市场,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运行的根基。当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全面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制改革,董事会秘书作为A股上市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信息发布和传递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书立足“全面实施注册制”和“建设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的时代背景,通过对400余位A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问卷调查,以及对5位资深优秀董秘的深度访谈,取得董秘的价值观、社会公理、认知风格、风险态度、人格特质、主动性人格等心理特征数据,以及工作满意度、工作自主权、个人声誉、履职环境等信息披露实践数据。在此基础上,基于“强制性一半强制性一自愿性”信息披露框架,聚焦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文本可读性、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质量以及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实证检验了董秘心理特征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效应。
本书研究结果由问卷访谈结果和基于问卷数据的回归分析结果两部分组成。
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结果显示:第一,作为A股上市公司治理关键角色的董秘职群,其职业化程度和学历水平较高,履历专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普遍在公司兼任重要职务。第二,多数董私持集体主义价值观和系统型认知风格,风险态度中性,具有较强责任感,相信努力付出就有回报;重视个人声誉,认可自身工作意义和工作能力,工作自主权大、工作满意度高。第三,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是董秘的核心职责,沟通能力与学习能力是董秘的核心能力,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因素分别为:专业背景(个人层面)、董事长或实控人支持(公司内部)及监管要求(外部环境)。第四,数字化转型、跨部门协同、全球化经营以及国有企业绩效考评体系等对信息披露的影响作用,以及信息披露引领行业发展等访谈观点,为新形势下理解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提供了新的视角。
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A股上市公司董秘的心理特征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影响,年报文本可读性受董秘的价值观、社会公理及风险态度影响显著;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率主要受董秘的认知风格、风险态度以及人格特质(宜人性、开放性)影响; ESG 信息披露质量则与董秘的价值观、社会公理、认知风格、主动性人格以及人格特质(宜人性、责任感、开放性)显著相关。第二,董秘心理特征对信息披露的影响强度存在梯度差异,董秘特征对自愿性信息披露(如ESG)的影响显著强于半强制性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原因可能在于自愿性披露赋予决策者更高的自主裁量空间,故个人特征更易通过行为影响结果。第三,异质性检验发现,董秘心理特征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存在产权性质和信息披露决策独立性的异质性差异。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选择合适的董事会秘书对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结论对丰富高管特征经济后果以及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等文献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同时,对于现实中投资者甄别上市公司、董秘提升履职能力、上市公司与董秘“双向选择”以及资本市场优化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实践也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书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优化信披考核机制。在“以投资者为本”大背景下,建议监管部门在现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体系基础上,增加文本可读性、互动平台回复质量、ESG披露等量化指标,并引入投资者与利益相关方反馈权重;公开考核方法与过程,提升透明度。第二,聚焦信息披露本质实施考核。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保持客观、中立立场,避免将公司经营绩效与信披质量直接挂钩,防止企业为获得更优秀的评级而迎合监管喜好,选择性披露或隐瞒负面信息,确保考核客观性。第三,厘清董秘权责边界。建立和完善权责边界清晰、赏罚分明的董秘履职保障和声誉评价机制,防止界限不清的无限连带追责导致董秘职群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第四,推进董秘职业化建设。加快培养职业化董秘队伍,提升董秘职群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更好发挥董秘这一特殊治理角色在监管实践、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中的正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