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工程总承包项目落地的合规操作
(序一)
《发包人要求》是我国已初步建立的工程总承包法规制度的核心和灵魂,是洞察任何投资主体和任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眼睛,对其无论如何重视都不为过。披露并解读设立《发包人要求》制度的立法本意,帮助工程总承包市场和承、发包企业深刻理解《发包人要求》对于项目落地合规操作的指导意义,尤显重要。
我国工程总承包法规制度的初步建立,是指2020年3月1日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共同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2021年1月1日,住建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颁布的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配套施行,标志着我国工程总承包法规制度建设已由国家主管部门牵头初步建立,“十四五”期间我国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已经具备法律依据基础。《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推荐使用”《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标志着住建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布的2011版和原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颁布的2012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已为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替代并轨使用。换言之,在制度背书和实践意义上,《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已具备适用于任何投资主体和任何建设项目的条件。
这里所说的“项目落地的合规操作”含义有二:其一,对于国内越来越多适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新建建设项目的合规操作,应当高度重视关乎合同目的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发包人要求》的规范制定,对此,发包人应当高度重视,总承包人同样应当给予重点关注。《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以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工程项目时,招标文件应包括发包人要求,并对发包人要求应包括的项目建设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等主要内容予以明确。对此,《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配套在专用条件中将《发包人要求》列为必需的附件一。我国工程总承包法规制度初步建立后,适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工程项目,规范编写《发包人要求》成为发包人在招标时明确工程目的和权责界面的当务之急;同时成为发包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全过程咨询机构以及专业律师提升总承包项目咨询服务能力和效果的当务之急。
其二,我国在工程总承包法规制度建立之前已经发包有数量不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文本中并无《发包人要求》的专门附件。对于已经发生争议的以及大量蕴蓄着矛盾和争议发生可能性的项目,当事人面对项目的争议和矛盾,往往难以在法律和合同中找到衡量孰是孰非的依据,一旦发生诉讼或仲裁纠纷案件,面对当事人的各执一词,审理案件的法官或仲裁员同样难以准确判断。司法实践中更严重的问题,涉及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和设备采购的数量、质量、价款等争议,往往属于专门性、技术性的争议,依法必须通过司法鉴定程序才能作处理,而目前我国尚缺乏相关的司法鉴定单位或机构,导致司法实践中工程总承包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往往长达3年至5年,甚至6年至8年。解决已实际履行项目合规操作这一难题,当事人应当在尚未出现矛盾和争议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我国工程总承包法规制度的要求,创造条件,及时完善、补充签订本项目的《发包人要求》。
为大力呼吁并提请市场高度重视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附件的《发包人要求》,也为引领市场的实务操作和《发包人要求》的规范编写,作为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以及起草、制定《管理办法》和《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住建部《完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研究》课题负责单位,在该课题顺利结题后,针对市场需求,我们建纬研究中心在2021年年初立项,集中建纬总、分所专业律师组建了《发包人要求》编写指南专题课题组,并合作山东建筑大学、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等单位和机构,经过多次研讨和论证,顺利完成了课题研究任务。在此基础上,我们编写完成了本书——《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人要求〉编写指南》(以下简称《编写指南》)。
我们在课题研究和起草《编写指南》过程中,得到许多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近年正在崛起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参与我们的课题研究,主动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正在履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案例,本案中经过承、发包双方的共同努力,补充完善并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的《发包人要求》,为从根本上规避项目潜在争议、降低双方诉累准备了法律依据。这个主动按照国家工程总承包法规制度完善的项目《发包人要求》文本,成为本书的“样板房”。更能起到“样板”作用的是,该项目可切实预防并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并实现了项目可能出现纠纷时的不诉讼、不仲裁、不鉴定目标,这个《发包人要求》的“样板房”,还根据《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第20.3款“争议评审”关于当事人应对争议评审专家所作决定效力作特别约定的要求,由承发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设定专家裁决委员会即国际通行DAB争端解决机制,并就项目争议评审裁决模式签署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这个成功经验值得广大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高度重视和广为借鉴。
“春江水暖鸭先知。”希望我们这个课题研究的成果和这本有关工程总承包的新书,有助于我国工程总承包法规制度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切实规范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市场操作。
朱树英
2021年10月2日于上海
打开准确编写《发包人要求》的钥匙
(序二)
《发包人要求》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用条款后的第*个附件,与专用条款具备同等效力。示范文本的《发包人要求》列出功能要求、工程范围、工艺安排或要求、时间要求、技术要求、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竣工后试验、文件要求、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其他要求十一项内容体例,考虑到不同性质项目的《发包人要求》会有其特性和差异,即便性质相同的项目发包人基于投资目的等差异性对具体的《发包人要求》也会有不同,所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附件《发包人要求》并没有给出如何针对特定项目编写具体的《发包人要求》。基于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尚处于培育和推广阶段,市场主体普遍对《发包人要求》给予了特别关注,但均不了解如何具体编写。由此,上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后建纬研究中心组建了《发包人要求》编写指南课题组,在专业律师、技术专家的共同努力下,结合多次、多角度的调研和论证,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发包人要求》的十一项要求基础上,以房建和市政项目为主要参考,编写了本书。
本书对《发包人要求》从条文扩充、编写说明、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了展开,在每节《发包人要求》后增加了相应争议解决的司法案例。条文扩充,是基于每个条款所针对的《发包人要求》事项阐明应当约定的具体内容;编写说明,对扩充后的条文如何按照具体项目情况和建设需求进行编写作出说明;注意事项,重在强调编写及使用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每节《发包人要求》后面采取“以案说法”方式,结合司法审判实务,对具体《发包人要求》的风险管理及法律责任进行实案分析。全书*后以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未来建筑研发中心”EPC项目为载体,就《发包人要求》的十一项内容编写了详细示例和适应国际惯例争议解决路径的争议评审方案,供读者参考。
考虑到项目性质、发包人投资需求等差异,及《发包人要求》与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等合同文件的衔接和可能产生冲突的处理,《发包人要求》对于合同价格调整、合同目的实现等影响重大,建议工程总承包项目市场主体在编写发包人要求及使用本书时应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并咨询技术和法律专家,以便更好地编写特定项目的《发包人要求》,减少签约、履约及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顺利推动项目建设和合同的履行。
本书旨在打开准确编写《发包人要求》的钥匙,指导市场主体如何科学合理地编写《发包人要求》,引导当事人恰当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减少《发包人要求》及其变更导致的履约风险和争议,以促进工程总承包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
基于《发包人要求》在国内尚缺乏充足的案例可供参考,《发包人要求》对工程项目技术要求较高,特定项目的《发包人要求》差异化明显,加之经验能力所限,本书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建纬研究中心《发包人要求》编写指南课题组
2021年10月6日于上海
k***i 2022-02-07 22:23:09
书很好,快递送到的也很快,一级棒,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