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前言
一、崔鸿事迹与《十六国春秋》的成书
《十六国春秋》是北魏崔鸿以十六国诸国史为基础撰写的一部史书,记载了西晋衰乱以来至北魏太武帝统一北方的一百四十年间,中国北方(及蜀地)政权分立的历史。在这段时期里建立的政权并非只有十六个,但崔鸿认为「自晋永宁以后,虽所在称兵,竞自尊树,而能建邦命氏成为战国者,十有六家」。后人把这个时期称为「十六国」,正是由于崔鸿此书的缘故。
崔鸿,字彦鸾,清河人,是北魏名臣崔光之侄,其传即附于《魏书》卷六七《崔光传》之后。崔鸿曾祖崔旷,在十六国后期随慕容德南迁,定居「青州之时水」。由于时水俗称黑水或乌水,这一支崔氏后来被称作「乌水房」。他们的家族长眠于「黄山之北,黑水之南」,这片墓地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经过两次发掘,清理出了包括崔鸿夫妻、崔鸿子混(字子元)墓在内的十九座墓葬。
根据出土的崔鸿墓志推算,崔鸿应生于魏孝文帝太和二年(478)。太和二十年,崔鸿「释褐彭城王左常侍」,从此离乡进京。妻子张氏的墓志说「文侯(案:即崔鸿)少宦,夫人留居奉养,温凊视饍廿余载」。到孝昌元年(525)崔鸿四十八岁时,病卒于散骑常侍、黄门侍郎任上,才归葬乡里。
崔鸿「少好读书,博综经史」。他的叔父崔光从太和年间就参撰国书,太和末「专以史事任光」,直到宣武帝永平四年(511)以前,崔光一直「领史官」。而崔鸿本人也在景明年间(500—503)奉敕撰起居注。大概是这些条件令他有信心撰写一部堪成一家的史书,他把目光投向了「各有国书,未有统一」的西晋末以来战乱割据的北方,从景明之初开始通过公私渠道搜集诸国旧史。经过几年的搜罗抄写,除成汉史书以外的诸史终于齐备,遂自正始元年至三年(504—506)末,「于吏按之暇」草成九十五卷十六国春秋,尚阙蜀汉一录五卷。在这期间,崔鸿在朝主要担任的是尚书曹郎的工作,还参与了律令的议定。
把刘石苻姚诸国史整合为一部通贯的十六国史书,主要包括三方面工作。一是诸国各立年号,各方记事都以本国纪年为准,需要比定纳入同一纪年体系中。二是诸史或为纪传体,或为编年体,需要尽量统一。三是有些史事彼此互见,或见彼不见此,需要整体考虑,把某国之事尽量集中于该国录内,原本有异同扞格的记载也应适当处理。为此,崔鸿制作了《序例》、《年表》各一卷,帮助他在各个方面统合诸史。
对北魏人来说,十六国史相当敏感。一是由于这段历史与北魏早年相涉,那时候由其他政权记录下来的北魏形象,往往是后来的北魏统治者不愿承认的;二是由于当时南北分立,处理十六国北朝和东晋南朝的正统关系也容易犯忌。因此,崔鸿最初不敢公开这部著作。但事情传到宣武帝耳中,诏令「随成者送呈,朕当于机事之暇览之」。崔鸿当然不敢奉诏,而宣武帝不久后也去世,送呈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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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理《十六国春秋辑补》,是我们承担的高校古委会的古籍整理项目。从立项以后,我们成立了整理工作小组,既有分工负责,也有集中讨论,由罗新和聂溦萌负责全部文稿的审校工作。具体篇章的分工如下:华喆负责《年表》《前赵录》和《北凉录》,王珊、聂溦萌负责《后赵录》和《前凉录》,聂溦萌、胡鸿负责《前秦录》《西秦录》和《南凉录》,常彧负责《前燕录》《后燕录》和《南燕录》,陈侃理负责《后秦录》《夏录》《蜀录》《后凉录》《西凉录》和《北燕录》。整理稿都经过整理小组的审读和校改。
由于我们学力有限,失误在所难免。希望读者能够多多指出我们的问题,以便今后进一步修改订正。
聂溦萌、罗新、华喆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咕噜兽 2020-04-14 23:06:33
中华书局的这个系列一直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