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平等、效率、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全、秩序(稳定)、和谐、文明、幸福(繁荣)——人们通常认为这些价值或目标,是理想社会所应当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是值得追求的。
然而遗憾的是,这些价值或目标之间存在着互相牵制的关系,某一项价值或目标的实现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其他价值或目标。例如,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的平等与效率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自由可能对秩序构成的威胁,等等。
这些价值或目标的准确定义,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互补,还是冲突),基于它们重要性的排序,以及实现这些价值或目标的手段,人们对于这些问题存在不同甚至对立的看法,这就形成了关于理想社会具体内容的各种不同观点。因此,人们很难对理想社会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对不同类型理想社会的追求,就构成人类社会纷争不已的根源。
人们对于不同类型理想社会的构想和追求,往往与人们对于人性的不同判断和假设有关。这里所说的人性,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人天生的伦理特征:人性本善(富有同情心甚至牺牲精神等),还是人性本恶(自私自利等),还是人性本中(无所谓善恶)?第二,人的认知能力:(1)人类具有无穷的认知潜力,还是只有有限的认知能力?(2)不同个体认知能力相等相近,还是差异巨大?(3)个体认知能力在代与代之间是无差异的继承,还是会发生不同方向不同程度的变异?(4)不同种族、民族、阶层、性别,在认知能力上存在系统差异,还是没有系统差异?第三,人的欲望:欲望的种类是固定的还是可变的?某种欲望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
近现代社会的一些基本思潮,如社会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等,其思想观点和政策主张分歧的根源,都是对人性上述三个方面的不同判断和假设。
自由主义往往认为人与人之间的认知能力差别很小,亚当·斯密就认为“就天赋资质说,哲学家与街上挑夫的差异,比猛犬与猎狗的差异……小得多”。因此,在他看来,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是由于一些人拥有各种各样的特权,而另一些人则被限制了自由。因此,只要废除某些人的特权,实现机会平等,实现自由贸易、自由竞争,就会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自然的结果平等。
无政府主义以资源的丰富以及人人都有互助的天性为基本前提。②如果所有资源都非常丰富,人与人之间将不会发生利益冲突,人们自然很容易和谐相处,就不需要政府的管控。即便存在资源的稀缺性,但只要人人都有互助的天性,人们就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互助合作而重构整个社会,无须通过政府这个自上而下的权威来管理社会。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非常清楚地表达了这一观点。
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个人的认知能力存在巨大差异,并且这种差异还会代际传递,因此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是天经地义的,通过社会竞争把劣质个体及其后代淘汰出局是理所应当的,是人类进化所必须的。
种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则认为不同种族、民族在认知能力上存在系统差异,因此面临有限资源时,就应当奴役甚至消灭落后种族、民族,以保证优等族群的生存和发展。
那么作为理想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潮,对于人性有哪些判断假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