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法核心考点分析
部门历年高频考点
民法总则①民事法律关系。②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复代理、间接代理。③人格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荣誉权。④诉讼时效。⑤精神损害赔偿。⑥法人。⑦行为能力。
物权法①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②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或动产物权变动。③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④善意取得。⑤抵押权。⑥质权。⑦占有。⑧地役权。⑨留置权。⑩共有。
债法①无因管理。②不当得利。③保证。④代物清偿。⑤第三人代为清偿。⑥债的分类。
侵权法①被监护人致人损害和被监护人遭受损害。②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③用人单位责任。④物件致人损害。⑤地面施工致人损害。⑥公平责任。⑦医疗损害侵权。⑧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⑩产品侵权。
合同法①要约、承诺、格式条款、缔约过失、悬赏广告。②可撤销的合同。③效力待定的合同。④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⑤合同解除。⑥违约责任,包括实际履行、违约金与惩罚性赔偿。⑦保留所有权买卖、特种买卖、一物数卖、多重买卖、风险负担。⑧合同权利转让与债务承担。⑨转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⑩技术合同。
婚姻法①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②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③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④无效婚姻。
继承法①法定继承人的顺序。②遗嘱继承与遗嘱的撤销。③代位继承与转继承。④继承方式。⑤遗产的范围。
知识产权①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等著作权的归属。②著作权的内容,比如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③表演者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④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⑤专利权的内容。⑥专利侵权的判断与抗辩事由。⑦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和不能注册的标记。⑧注册商标的撤销。⑨商标侵权的形态。⑩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一章民法通则
备考提示
本部分内容比较抽象,理论性较强,学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应在此多花些时间,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把握。
本章常考知识点:(1)民法基本原则及民事法律关系(1分);(2)民事权利的分类(1-2分);(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4)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5)人格权与精神损害赔偿(3分);(6)法人(1分);(7)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8分);(8)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复代理、间接代理)(2分);(9)诉讼时效(1分);(10) 个人合伙(1分);(11)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12)民事责任。①
考点1民事法律关系
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年?卷三?1题)②
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逐项解析】
1A选项中, 民事法律关系以是否直接具有财产或经济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自愿为基础的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归属关系(物权)和财产流转关系(债权)。人身法律关系指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格权法律关系(人格权)和身份权法律关系(婚姻继承法中的权利)。本题中,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疗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以请求对方支付赔偿金为内容,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属于财产法律关系,而非人身法律关系。故A选项错误。
2B选项中,依照权利人可以对抗义务人的范围,可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是权利人无需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又称为对世权。物权、人身权、继承权等都属于绝对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只能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又称为对人权。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是一种债权,需要通过请求乙的行为才能实现,而且该权利只能对抗乙,因此属于相对权。故B选项错误。
3C选项中,请求权是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一般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权利的将失去胜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故C选项正确。
4D选项考察的是抗辩权与否认权的不同。抗辩权指法律规定的,旨在阻碍请求权行使的权利。抗辩权是法定而非约定,约定的阻碍请求权行使的事由称为抗辩事由,而非抗辩权,其功能在于永久或者暂时阻碍请求权行使,但不会使请求权消灭,如诉讼时效、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止他人行使权利,所以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条件。否认权是指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不成立或者已经消灭的权利。本题中,乙主张甲对自己不享有请求权,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不成立,不属于抗辩权,而应为否认权。故D选项错误。
2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10年?卷三?1题)③
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
①在此统计的对象是2009年 —2014年的考题。
②【答案】C。
③【答案】C。
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逐项解析】
1A选项中,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并不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而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关系。甲在做出应允时主观上并不希望产生任何民法上的法律效果,并非意在自己与乙之间成立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甲应允乙同看演出,在甲、乙间成立的只是好意施惠关系(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比如搭乘便车、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约定请人吃饭、相约参加宴会、旅游等),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不会产生民事责任,所以乙无权要求甲赔偿损失,A选项错误。
2B选项中,甲将股票可能大涨的消息告诉乙,不构成意欲与对方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也就不存在民法上的欺诈问题,乙对此不存在信赖利益,因此,乙所产生的损失,无权要求甲赔偿损失,B选项错误。
3C选项中的“忠实协议”意在使甲、乙之间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使自己负有对婚姻忠实的义务,并在违反忠实义务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知,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无《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使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所以双方的约定应属有效,甲违反义务时,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故C选项正确。
4D选项也是好意施惠关系,不当选,理由同A选项。
3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13年?卷三?1题) 【答案】B。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逐项解析】
1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核心要素是为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是为保障民事主体的权利而设置的,当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即为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在判断民事主体责任承担时,还得兼顾各方民事主体的利益,体现公平正义。民事责任依据发生根据不同,可以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其他责任,所以在判断一方民事主体是否需要对另一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考虑。
2选项A中,张某让李某搭乘虽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开车过程中应当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违章驾车导致李某残疾,存在主观过错,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A选项错误。
3选项B中,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属于法学理论上的“自愿承担风险”的行为,即自愿参加某种活动时,事先做出甘愿承担风险的明示或者默示的意思表示,当致害风险发生时,由自己承担损害后果。另外属于自愿承担风险活动的还有足球、拳击比赛等。自助游具有探险性和危险性,参加这些活动的旅游者对活动的风险是明知的,在活动过程中要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唐某应自担风险,B选项正确。
4选项C中,吴某虽然有完整的意思能力,发生用力过猛致残后果主要由其承担,但与之打赌的对方当事人也应当预见到举物过重可能导致吴某受伤,对吴某的受伤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C选项错误。
5选项D中,何某虽未劝酒,但作为喝酒召集人,在郑某畅饮后负有劝阻和制止郑某酒后驾车的义务,但何某未制止,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