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是最具催眠威力的艺术,它组合了人类辛辛苦苦积累的一切艺术手段,把它们展现在一间黑屋子里,电影院生来就是在模仿催眠师的治疗室。灯一亮,电影散场了,注意你周围人的脸,常常带着典型的催眠后的麻与乏。也有兴奋的,马上就有人在街上唱出电影主题歌,模仿出大段的对白,催眠造成的记忆真是惊人。当然,也有人回去裹在被子里暗恋不已。
电视好一些,摆在明处,周围的环境足以扰乱你进入深度催眠。但是人的自我催眠的能力实在太强了,哪儿都不看,专往屏幕上看,小孩子还要站得很近地看,遭父母呵斥。
自我催眠还会使人产生多重人格。作家在创作多角色的小说时,会出现这种情况,而评论家则喜好判断那些角色的人格是否完整,或者到底哪个角色的人格是作者的人格,或者作者的人格到底是什么样的。敏感的读者常常也做这类的判断。我猜现在常搞的作家当场签名售书的时候,赶去的读者一定带有一部分鉴别“假劣伪冒”的心情。
我前些年也让书商弄过两三次这类活动,结果是读者很失望,看来我实属“假劣伪冒”。
有个要领奖的朋友问我“领奖时如何避免虚伪与虚荣”?这个难题可比昆德拉的“媚俗”,你怎么做都是“媚俗”,连不做都是“媚俗”。我说,观察,观察观众,观察颁奖人,观察司仪,观察环境,也观察你自己。这实际是一个造成两重人格的方法,将冷静的一重留给“自己”,假如颁奖现场发生火灾,你会是最先发现的。
成熟的演员是最熟练的多重人格创造者,当然有些人也会走火入魔到扮演的那一重人格里,失去监视的人格,搞得回不过神儿来,不思饮食,所谓陷入深度自我催眠。催眠案例中,有的被催眠者并非是失去全部的“自我意识”,他们常常有一个意识频道是清醒的,看着自己干着急。老托尔斯泰曾经说他原本并没有安排安娜自杀,可是安娜“自己”最后自杀了,他拿她没有办法。
我实在想说,审美也许简单到只是一种催眠暗示系统。